选择性执法、是亵渎公平正义

2021-08-17 22:54:00  来源:大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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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惠州讯:农民在本村荒山地开垦种养,并未存在任何环保问题,却遭到了强行拆除,被“选择性执法”。这诡异的一幕,就发生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

      政府公职人员张姓欲打养猪村民

   先来看事情的来龙去脉。先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 年)》,村民汉球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2020年在黄埠镇霞坑本村3公里之外土名‘塚前下’的荒山地上进行开垦种养。据资料显示,汉球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用于搭建饲猪舍约350平方。

         养殖棚被拆除后不堪场景和剩下无奈的牲畜和养猪人(褚智凌/摄)

  该片土地性质为林家世代承包耕种山坡地,借荒地开垦种养发展农村经济这一点无疑是事实佐证。截至2021年7种植有木瓜1300多棵及香蕉等农产品,共养有大小猪30头,生猪至今尚未出栏售卖。从环保方面来看,该养猪场所按环保部门规定,设有约5x8米的地下化粪池建造,并定期清理化粪池。废弃有机肥灌溉了周边农田,实现了绿色养殖。

        活生生猪儿被强拆时压死和被饿死场景

   按说积极支持政府并实现绿色养殖,提升农民经济增收和实现社会价值,本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诡异的是,2021年7月5日,黄埠镇政府综合执法办相关人员到该种养场地汉球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以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为由,责令汉球自行拆除前述养猪场所。

   事实上,通过手机定位并比对前述政府通告附件《惠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图》可以发现,汉球的养猪场所并不在县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并且,汉球的养猪场所内存栏生猪数量仅为30头,远未达到《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中认定“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量需大于300头的标准。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然汉球的养猪场所规模远未达到“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认定标准,完全不适用该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从这里就能够看得出来,《责令改正通知书》实在滥竽显得荒唐。

被拆除后留窜在该山区域的牲畜该何去何从?(褚智凌/摄)

  在交涉无果后,2021年82日,一位自称为惠东县黄埠镇自然资源局张姓工作人员带着几十号人汉球的牲畜养殖场实施了暴力拆除,在强拆过程中,既没按规定穿制服、也没佩带任何工作牌。林汉球要求张姓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彼时,“张姓不仅不出示证件,且又不让拍照并驱赶离当事人的同时,竟然口出狂言、骂及群众‘老人屎’,想怎样?要打架和举手欲打林汉球”。此举既败坏了政府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让惠东县委,县政府在践行群众路线的成色大打折扣?他们不顾群众心声而暴力强拆,将30头生猪赶出栏棚,现场还被活生生的压死生猪1头,其它29头生猪现留窜于该山区域中,如今该群猪儿“无家”可归又折夭1头。如此粗暴执法,真个让人感到震惊和悲愤。 

退一步来说,执法也必须公平公正。可在惠东县,像汉球这样的农民种养户有人在,被强拆的附近区域就有几处,而且牲畜场面积和养殖时间远远大于汉球,为何不一并予以拆除?厚此薄彼,实在是难脱“选择性执法”的嫌疑。为何会如此,这其中有没有猫腻,期待惠东县相关部门予以彻查。

  农民生活不易,凭借合法劳动养家糊口已然很是艰难。东凑西借投入资金50余万元盖牲畜殖棚却被强行拆除,这损失简直称得上惨烈。但不管如何,在法治社会里都应依法行事,凡事必须合乎法律法规。粗暴拆除断不可取,选择性执法更是亵渎了公平正义。此事将如何发展,本网不妨拭目以待。(图文/褚智凌

 来源:大众新闻网 http://gd.dzshbw.com/2021/xinwen_0816/354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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