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高新区海螺乡互利村党支部书记付国云虚报误工补助问题。2018年2月,互利村两委请当地村民参与整理抄写贫困户相关资料,并按照每人60元/天的标准共计给村民报销误工补助5100元。经查实,只有13人领取到误工补助共计3180元,另有1920元的误工补助签字花名册系付国云安排人员虚假编造,用于冲抵8次扶贫工作餐开支,并未实际发放。付国云在扶贫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误工补助用于冲抵扶贫工作餐开支。2019年2月,付国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羊区草堂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科主任科员艾军、送仙桥社区居委会委员肖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艾军和肖洁分别负责辖区内低保户享受低保相关材料的复核和审核工作。期间,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复核低保材料,导致送仙桥社区三户低保户在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调整低保金额,超发低保金共计10230元。经整改,低保金管理审批部门已调整上述三户低保户的享受低保金额。2019年5月,艾军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肖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简阳市五合乡扶贫办工作人员蔡缸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7年2月,蔡缸未对2016年新乐村异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认真核实,未及时发现施工方少实施了一个6万元的机井项目,导致乡财政多拨付给了施工方6万元。发现后,施工方将6万元退回。2019年3月,蔡缸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邛崃市天台山镇马坪村会计王道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10月,马坪村村委会收到邛崃市就业促进会帮扶资金共计2万元。其中1.55万元系就业促进会转账给马坪村村委,余下的个人捐赠款现金0.45万元交给时任马坪村村主任王道宏。王道宏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未及时将0.45万元存入村级财务,而由其个人保管,直至审计发现仍未入账。2019年3月,王道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物0.45万元帮扶资金已退回马坪村账户,并发放至帮扶群众。(成都市纪委监委)